现发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正〈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〉的决议》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国务院决议对《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》附件《国务院决议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》中的部分项目作如下修正:
一、将第12项的项目名称,由“跨省区或规划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建立与改变批阅”修正为“融资性担保组织的建立与改变批阅”;将施行机关,由国家展开变革委改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的部分。
二、将第373项的项目名称,由“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组织在我国境内展开经济信息事务批阅”,修正为“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供给金融信息的服务事务批阅”;将施行机关,由新华社改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。
三、将第374项的项目名称,由“外国通讯社在我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事务的批阅”,修正为“外国通讯社在我国境内供给新闻的服务事务批阅”;将施行机关,由新华社改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。